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14日10时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绥滨 |
2025年09月08日17时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绥滨 |
2025年09月07日16时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绥滨 |
2025年09月02日13时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绥滨 |
2025年08月15日21时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绥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