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;3.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、船的行进速度;4.减少户外活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4月21日10时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肇源 |
2025年04月13日12时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肇源 |
2025年04月11日14时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肇源 |
2025年04月02日08时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肇源 |
2025年03月29日14时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肇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