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3日22时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繁峙 |
2025年09月11日22时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气象台发布雷暴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繁峙 |
2025年08月27日20时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繁峙 |
2025年08月26日18时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繁峙 |
2025年08月23日09时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繁峙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