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0月29日18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平山 |
| 2025年10月25日17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平山 |
| 2025年10月10日15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平山 |
| 2025年10月09日07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气象台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| 平山 |
| 2025年10月05日23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平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