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0月30日17时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祁县 |
| 2025年10月28日17时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祁县 |
| 2025年10月14日08时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祁县 |
| 2025年10月12日18时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| 祁县 |
| 2025年10月05日17时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| 祁县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