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1月26日09时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高平 |
| 2025年11月24日17时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高平 |
| 2025年11月18日16时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高平 |
| 2025年11月17日16时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高平 |
| 2025年11月16日15时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高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