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4日09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赤峰 |
2025年09月16日12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气象台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| 赤峰 |
2025年09月15日19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赤峰 |
2025年09月15日10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赤峰 |
2025年09月14日11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赤峰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