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6月13日06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6月12日12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6月10日07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6月04日21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5月30日07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