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;2.注意防寒保暖;3.农业、水产业、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、冰冻等防寒措施,尽量减少损失;4.做好防风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6月13日06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6月12日12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6月10日07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6月04日21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
2025年05月30日07时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康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