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;2.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;3.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;4.加固门窗、围板、棚架、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,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16日07时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天津 |
2025年09月16日05时天津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天津 |
2025年09月09日23时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天津 |
2025年08月27日17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天津市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 | 天津 |
2025年08月27日06时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天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