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16日13时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邑 |
2025年08月30日05时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昌邑 |
2025年08月28日13时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邑 |
2025年08月23日14时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邑 |
2025年08月22日15时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