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0月26日19时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东平 |
| 2025年09月28日22时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东平 |
| 2025年09月25日05时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东平 |
| 2025年09月16日10时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东平 |
| 2025年08月31日09时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东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