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7日13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7日17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6日12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4日15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3日08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