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1月09日20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| 2025年10月26日10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| 2025年10月19日18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| 2025年10月18日18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| 2025年10月18日07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