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7日13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7日17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6日12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4日15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
2025年09月13日08时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嵩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