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3日17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5年09月21日07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5年09月17日18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5年09月16日18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5年09月15日18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