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3月21日23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5年03月19日04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5年02月16日18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5年01月26日17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
2024年11月02日14时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昌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