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;2.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,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,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;3.压减城镇供水指标,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,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;4.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,限制排放工业污水;5.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1月04日06时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西充 |
| 2025年09月27日15时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西充 |
| 2025年09月17日16时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西充 |
| 2025年09月16日16时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西充 |
| 2025年09月03日23时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西充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