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;2.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,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;3.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,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,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;4.检查城市、农田、鱼塘排水系统,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3月27日10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2月16日06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1月26日16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4年12月16日06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4年11月24日22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