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8月02日09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8月01日09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7月28日09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7月27日09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7月26日16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