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;3.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、船的行进速度;4.减少户外活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2日02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9月18日16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9月16日16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9月11日16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
2025年08月22日21时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营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