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5月02日13时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兴山 |
2025年05月02日09时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| 兴山 |
2025年04月30日23时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气象台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信号 | 兴山 |
2025年04月29日14时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兴山 |
2025年04月24日08时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兴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