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;3.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、船的行进速度;4.减少户外活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1月01日21时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京山 |
| 2025年10月31日05时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京山 |
| 2025年10月29日23时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京山 |
| 2025年10月12日16时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京山 |
| 2025年10月05日01时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京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