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4年02月03日05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泸州 |
2024年01月02日01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泸州 |
2023年09月19日22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泸州 |
2023年09月09日09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| 泸州 |
2023年09月08日09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| 泸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