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6年05月06日16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| 2026年04月16日12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| 2026年04月02日23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| 2026年03月04日07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| 2026年01月17日09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