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;2.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,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;3.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,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,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;4.检查城市、农田、鱼塘排水系统,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3月19日03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2025年03月15日01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2025年03月14日08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2025年02月01日00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
2025年01月23日20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纳溪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