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7月13日18时纳雍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纳雍 |
2025年07月13日12时纳雍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纳雍 |
2025年07月11日19时纳雍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纳雍 |
2025年07月07日11时纳雍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纳雍 |
2025年07月02日17时纳雍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纳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