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5日03时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砀山 |
2025年09月16日18时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气象台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信号 | 砀山 |
2025年09月14日05时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砀山 |
2025年08月26日01时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气象台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信号 | 砀山 |
2025年08月25日10时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气象台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信号 | 砀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