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;2.学校、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,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; 3.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,确保安全;4.检查城市、农田、鱼塘排水系统,做好排涝准备.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6月15日12时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海宁 |
2025年06月07日15时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海宁 |
2025年06月01日20时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海宁 |
2025年05月31日21时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| 海宁 |
2025年04月13日11时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海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