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6年05月06日04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6年05月03日05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6年04月29日09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6年04月29日08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6年04月28日15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