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7月16日09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7月15日11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7月14日11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7月13日10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7月12日01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