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;3.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、船的行进速度;4.减少户外活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4月28日01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4月27日02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4月23日15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4月14日11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5年04月11日07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