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| 2025年10月27日11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5年10月13日13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5年10月04日16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5年09月24日16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| 2025年09月17日21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