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5年09月23日11时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| 海丰 |
2025年09月23日02时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| 海丰 |
2025年09月21日04时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| 海丰 |
2025年09月09日21时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| 海丰 |
2025年08月21日10时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| 海丰 |